罕見!1分鐘內連碰兩車釀1傷 劣駕駛「撞後不理」下場曝
開車林男與機車碰撞後肇逃,因此造成機車騎士受傷。(民眾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15日開車途中,一分鐘內在北區連續與汽機車各一輛發生碰撞,還造成機車騎士因此受傷,未料他「撞後不理」隨即落跑,警方獲報展開追查隔天就將人查緝到案,而林男肇逃行為除須承擔刑事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得不償失。
台中市北區中清路段,當天上午8時許連續發生兩起肇逃案件,經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還原車禍經過,比對出為同一車輛所為,經查該車於健行路右轉中清路時,先與同向直行機車發生碰撞,造成81歲邱姓機車騎士因此頭部受傷送醫,未料分鐘後,該車又在中清路與26歲盧男駕駛的自小客碰撞,但均未依規定處置即離去。
對於肇逃案件極為重視的轄區第二分局,立即統合警力全力查緝,查出肇逃駕駛是35歲的林姓男子,進一步根據其車行軌跡,隔天在他準備到工地上班前查緝到案,訊後全案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嫌送辦;分局長陳家銘強調,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沒有自行研判肇事責任的權利,即使無任何肇責也應救護傷患及報警處理。
否則撞人後致人死、傷而逃逸,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無人傷亡的肇逃財損案件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除罰鍰1000至3000元外,還要吊扣駕照1至3個月,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另提醒民眾,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毀損輕微而無人傷亡之交通事故,初步處理5步驟為「放置故障標誌」、「拍攝全景、含標線」、「拍攝碰撞點、車損部位」、「儘速將車移至安全地點」和「拍攝及移車全程注意安全」,再報警處理。
救護車趕抵將受傷騎士送醫。(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