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被控當共諜二審無罪 最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台商薛楨純被控當共諜,最高法院撤銷二審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商薛楨純赴中國經商,被控遭中國國家安全部第四局(即台港澳局)吸收充當共諜,向政治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同學賴姓調查官,要求提供法輪功領袖李洪志父女的入出境紀錄,賴錄音存證向調查局檢舉,台北地院依國安法之刺探秘密未遂罪判薛1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認定罪證不足,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調查未盡,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薛從中正預校畢業,曾在陸軍飛彈指揮部飛彈營服役,以下士除役後,曾在亞太固網、台灣三星工作,2014年初赴中國投資電子商務,同年2月經友人介紹認識綽號「王總」、「小鄭」的中國國安部第四局官員,「王總」2人請託薛蒐集我國外交資訊、引薦政府官員、民意代表、主要政黨幹部等人,約定薛返台後保持聯繫。
薛男2017年考取政大碩士在職專班,於2018年2、3月2度聚餐時,開口對同學賴姓調查官索取李洪志父女的入出境紀錄,並允諾「王總」將可提供中國省市層級政策資訊來回報。賴男錄音向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舉報。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蒐證、搜索並約談薛到案,依違反國安法將他起訴。
薛男答辯說與賴的談話「都是胡扯」,他跟賴男吹噓後下不了台,才一路吹噓下去,律師主張法輪功的入出境資料並非公務機密,薛也未將資料外洩,並未觸法。
台北地院審理時,薛已詳述與「王總」2人的結識過程,且在錄音中明確告知賴有關2人是國安部第四局官員身份,及欲了解法輪功人士入出境資料,目的是追蹤、打擊法輪功,一審依國安法的刺探秘密未遂罪,判刑1年2月。
但高等法院認為,檢方無法舉證「王總」與「小鄭」是中國黨政軍人員,且是賴兩度主動約薛吃飯,難以認定薛在刺探、蒐集秘密;法輪功人士入出境資料雖是祕密資訊,但檢方未說明如何攸關國家安全,且調查局詢問過程中並未提及李洪志父女,筆錄上卻有,認定檢調舉證不足,去年8月改判薛無罪。
薛於二審聆判後,眼眶泛淚說含冤3年多,「感謝高院還我清白」,只是唸個在職碩士專班就不明不白變成共諜,「我太冤枉了」。
檢方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理由不完備,調查未盡,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
台商共諜重金利誘 兩軍人不為所動
-
彰化老字號剪刀廠董座淪共諜 今判刑3月
-
Global Mall新春開運大禮包 多元回饋創新高
-
吸收調查官當共諜失敗 台商協會幹部收押
-
「將來在中國有一官半職」 台商當共諜吸收調查官失風
-
時尚外型靈活駕馭本色!Suzuki 全新 Swift 打造都會小車新典範
-
台商當共諜:大老闆是習大大
-
共諜台商是職業軍人退伍 北院痛批:背叛台灣
-
逆轉! 台商被控當共諜向調查官同學刺探情資 高院改判無罪
-
台商當共諜利誘調查官 神秘透露「大老闆是...習大大」
-
沒碰上詐團男子因粗心險破財 幸賴「她們」幫找回6萬現金
-
NET要求基隆市府返還東岸商場2到4樓產權 地院駁回
-
屏東男酒駕偏離車道 連撞2車受傷送醫
-
金門縣警局長黃壬聰第一擊 跨海逮「車手頭」阻詐
-
保五警員喝爛醉 攜槍酒店續攤鬧場下場曝
-
NET要求返還東岸商場2到4樓產權被駁回 基隆市府:謝謝法院還公道
-
高雄工廠傳意外 切割鐵桶爆裂工人受傷送醫
-
民進黨聲請憲訴法暫時處分、釋憲 憲法法庭年後審理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