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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在中國有一官半職」 台商當共諜吸收調查官失風

台灣高等法院。(資料照)

台灣高等法院。(資料照)

2019/01/29 12: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海軍陸戰隊退伍的台商林偉琳,被控遭中國國安單位吸收為共諜,得知彭姓國中同學擔任調查局調查官並曾辦理國安業務,多次於返台時以禮品或現金等方式企圖吸收彭,遊說彭說「對岸想跟你交個朋友」、「將來在中國會有個一官半職」等話,要求提供藏獨、疆獨、達賴喇嘛入境及業務上可獲取的資訊,被彭男悍拒,一審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重判他7年徒刑,高等法院認定,並無證據可證明林男將應秘密的情報人員身份或秘密工作內容洩漏給中國,但涉及探、蒐集公務機密等犯行,今改依貪污罪的行求賄賂罪、國家安全法等罪,從一重論處,判林男1年6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林偉琳雖於前年9月7日,將彭男的姓名、任職單位等身份資料,告知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國安局「吳主任」,但從卷內證據資料,無法證明林男將應秘密的情報人員身份,及工作內容的文書、照片、光碟等資料,洩漏、交付給該「吳主任」,或中國情報、公務人員,不構成一審所認定林涉國家情報工作法第30條之1第1項的從事間諜行為而洩漏或交付情報,重要資訊給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工作人員,因此刑責大幅減輕。

林男於2000年9月從海軍陸戰隊下士退伍後,轉往中國從事空壓機等行業,曾擔任中國蘇州台青會會長等職務。

判決指出,2016年林男返台參加國中同學會,得知彭姓同學是調查局調查官,隔年3月他因經商涉訟,找上自稱中國南京市國家安全局「吳主任」的男子協助處理,允諾可找老同學刺探情報當作對價。

林男於2017年9月返台,主動邀約調查官餐敘並暗示「對岸想跟你交個朋友」,希望他能提供藏獨、疆獨、達賴喇嘛入境訊息,或是業務上可獲取的資訊,如果可以的話,下次回台會帶回對岸給的20萬元心意,被調查官直接拒絕。

林男不死心,同年又兩度約出彭男,祭出現金、禮品攻勢仍被拒,隔年3月邀彭男到桃園一家快炒店餐敘,直接塞給現金6萬元,甚至直指「對方希望建立長期關係,要你潛伏在調查局慢慢往上爬,拍下機密文件存在SD卡交付」,見調查官不斷拒絕,林男還不斷勸說「你有甚麼困難,對方可幫忙一百、兩百萬元,將來還可在大陸安排個一官半職」。

桃園地檢署獲報後拘提林男到案,也查扣賄款六萬元,將林起訴。林男在審理期間仍否認是共諜,但坦承涉吸收彭男及企圖行賄等犯行,一審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將林重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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