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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 台商被控當共諜向調查官同學刺探情資 高院改判無罪

薛姓台商被控遭中國國安部吸收充當共諜,一審被判刑1年2月,高等法院認定欠缺犯罪事證,今改判無罪,薛男庭後眼眶泛淚說「感謝還我清白」。(記者楊國文攝)

薛姓台商被控遭中國國安部吸收充當共諜,一審被判刑1年2月,高等法院認定欠缺犯罪事證,今改判無罪,薛男庭後眼眶泛淚說「感謝還我清白」。(記者楊國文攝)

2021/08/25 11:1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薛姓台商赴中國經商,被控遭中國國家安全部第四局(即台港澳局)吸收充當共諜,薛利用4年前考進政治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而結識同班的新北市賴姓調查官機會,竟要求他提供法輪功首腦李洪志及其女兒李美歌的入出境紀錄,遭機警的賴男錄音存證,並向調查局提出檢舉,台北地院依國安法的刺探秘密未遂罪判薛1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認定罪證不足,逆轉改判無罪。還可上訴。

薛姓台商聆判獲悉改判無罪後,眼眶泛淚,薛受訪稱含冤3年多時間,「感謝高院還我清白」,只是去唸個政大在職碩士專班,竟然不明不白變成共諜,「太冤枉了」。

薛說,在職碩士專班同學中,約有9成是軍職和公職人員,他覺得不應該和他們走得太近,從來不會主動和同學相約,本案餐敘飯局都是同學賴姓調查官約他,「賴男想要佈建我」,至於「王總」2人是大學時期一位學長介紹而認識,根本不知道他們的身份,雖然他曾說知道「王總」2人是中國國安部第四局官員,但此為純屬「胡扯」,因為跟賴吹噓後下不了台,只好一路吹噓下去。

檢方指控,薛姓台商從中正預校高中部畢業,曾在陸軍防空飛彈指揮部防空飛彈606群667營服役,2002年以下士除役,之後就讀文化大學。薛男曾在亞太固網、台灣三星等公司任職,2014年初赴中國投資電子商務,2月間經友人介紹在餐敘認識綽號「王總」、「小鄭」的中國國安部第四局官員。

「王總」2人認為以薛男的學、經歷背景,可以協助從事情報工作,即請託薛蒐集我國外交往來相關資訊,並引薦認識政府官員、國民黨籍民意代表、主要政黨幹部等人,約定薛返台後,以通訊軟體「微信」和「王總」等人保持聯繫。

薛男2017年考取政大戰略與國際事務碩士在職專班,得知賴姓同學是現職新北市調查官,竟趁2018年2月13日、3月9日聚餐時,對賴直白開口索取法輪功首腦李洪志、李美歌父女的入出境紀錄,並允諾「王總」將可提供中國省市層級政策資訊做為回報。賴男不動聲色錄音,並向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舉報。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蒐證後,2018年11月搜索薛男住處,並將他約談到案,偵查後,依違反國安法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薛男辯稱,與賴男的談話都是胡扯,因為他跟賴男吹噓後下不了台,才一路吹噓下去;律師也主張,法輪功的入出境資料並非國安法所稱的公務機密,且薛男也未將相關資料洩漏出去,並未觸法。

但法官審理認為,薛男在檢方、調查局訊問時,均已詳細交代與「王總」等2人結識的經過,加上薛在賴男錄音中明確告知「王總」2人為國安部第四局官員,且告知薛稱欲了解法輪功人士入出境資料,以追蹤並打擊法輪功活動,因此依國安法的刺探秘密未遂罪判薛1年2月徒刑。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並無薛男犯罪事證,今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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