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11歲女童懵懂懷孕 男大生渣語「小孩不是我的」
2022/03/12 23:24
11歲小女友懷孕,劉男竟暗指她性生活複雜。(示意圖)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劉姓男大生2019年間透過網路結識年僅11歲的女童,見她年幼可欺,竟哄騙上床,而後女童懷孕,劉男竟質疑小孩不是他的,暗指小女友性生活複雜,造成二次傷害。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法官根據DNA檢驗結果確定父女關係,劉男見無從狡辯,才願意和解。高等法院考量雙方有感情基礎,日前減刑判劉男1年8月刑。
2019年間,劉男透過社群平台結識了就讀受害女童,明知對方剛滿11歲,身心發展尚未健全,對性方面的知識缺乏完全自主的判斷能力,竟哄騙交往,並趁相約見面時把她帶去公園的公廁內嘿咻,卻因沒有做好防護措施,導致女童懷孕。
初嘗禁果的女童對性毫無概念,直到腹部逐漸隆起,其母察覺有異,追問之下始知愛女遭到玷汙,氣得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訴。
沒想到,劉男得知小女友懷孕後,竟不敢面對也不願負責,除了耍賴逃避處理,否認犯罪,還在檢察官與法官面前質疑「小孩不是我的」,暗指女童性生活複雜,另有其他性伴侶。女童遭到二度傷害,女童雙親則氣炸。
隔年,女童生下一女,劉男拒絕認領,法官決定囑託檢驗人員採集女嬰的唾液與胚胎,與女童與劉男的DNA進行比對,結果顯示符合親子遺傳法則,確認劉男與女童就是女嬰的親生父母。罪證確鑿,劉男自知難逃法律追訴,趕緊和女童與其雙親道歉,請求原諒與和解,同意賠償精神損失。
高院指出,劉男觸犯的是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刑責從3年到10年不等,考量雙方並非沒有感情基礎,劉男最終認錯悔改,願意和解獲得諒解,若仍判處最低3年徒刑,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因而決議減刑判他1年8月刑。惟劉男去年曾2度酒駕被逮,被判刑確定,高院因而無法對本案宣告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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