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入獄一再寫狀紙 揚言告洋狀
各法院對退休女教師判刑簡表
嗆苗栗地院亂判 不排除聲請國家賠償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退休教師李女當車手案,各法庭審理時,她始終否認詐欺,甚至怒責被害人誣陷她,態度頗為強悍,她被苗栗地院與士林地院判刑部分,已三審確定,她入獄後一再寫狀紙,向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聲明異議,或提起再審之訴,還怒斥苗栗地院「有做查證的動作嗎?還是未審先判?」,她不排除聲請國家賠償,還要向瑞典法院告洋狀。
李女主要說詞,是臉書認識石油商人戴維斯與溫斯頓,所經營的石油公司需要資金,她是幫忙籌資金,已有很多台灣投資人拿到紅利,法官卻不願意向義大利的石油公司總部查詢,也不願意傳喚戴維斯等二人作證,「憑什麼關我?」,任由苗栗地院亂判案,被害人栽贓她。
李女於高雄法院開庭時,提出戴維斯二人傳給她的護照照片,請求法官傳喚二人,即可證實她的清白,法官卻發現護照字體明顯修改,函請外交部將戴維斯護照照片,送交瑞典官方鑑定為偽造,法官又函詢移民署,也沒有戴維斯入境台灣的紀錄,法官根本無從傳喚。
各審法官幾乎都有一共同疑問,李女二○一八年報案,指控被戴維斯詐財,當時她知道是詐欺,但她之後當車手,面對同樣的伎倆,她卻自認是資金周轉,前後嚴重矛盾。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還在駁回上訴時強調,李女自述信任戴維斯,但卻只知道戴維斯是瑞典華人,娶台灣女子為妻,卻不知其妻姓名住址,李女是大學畢業的退休教師,並非年幼無知、智識不足或缺乏社會閱歷之人,應能查覺亂打電話向民眾借錢,再買比特幣等過程,都明顯違反常理,也違反一般商業經營,是違法組織的洗錢犯罪,這也是李女辯詞不被採信主因,她的再審與異議已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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