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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源鋼鐵董座投資上億豪宅沒漲 告不成基泰總座

2022/03/07 17:47

北院認定投資不動產均有風險,故無法證明基泰建設公司總經理馮先勉等3人詐騙春源鋼鐵董事長蔡錫奇買屋,諭知馮等3人無罪。(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上市公司基泰建設公司總經理馮先勉被控為賣出旗下建案的1.3億豪宅,向上市公司春源鋼鐵董事長蔡錫奇承諾「3年包租並保證買回」,蔡心動買下,期滿後,蔡認為房價重挫,害他損失千萬元,基泰卻不履約買回,提告後,馮與2名員工被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台北地院認定投資不動產均有風險,且無法證明馮等3人有詐欺犯行,諭知3人無罪;可上訴。

起訴指,2012年間,馮先勉總籌基泰建設在公館商圈推出的「基泰台大」建案銷售業務,蔡錫奇有意購買該建案17樓之1的房子,但當時每坪開價約138萬元,蔡覺得價錢過高而打退堂鼓。

馮先勉得知此事後,認為蔡錫奇財力豐厚,若他買下建案房子,在名人效應加持下,建案應可提早售罄,因此提出「3年包租及3年附條件保證買回」投資型契約方案,承諾每年以購屋總價3%,向蔡承租房屋,3年後若蔡無意繼續持有,就原價買回。

蔡錫奇被遊說成功,又認為基泰建設是上市公司,應會履約,2013年11月,以1.3億元購買建案17樓1戶與車位的買屋契約;3年期屆滿後,蔡評估該建案房價下跌,每坪價格跌至60至98萬元不等,不甘損失千萬元,想找基泰建設履約買回房子,但音訊全無,蔡2016年12月提告,馮與2名員工被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馮先勉認為本案為單純房屋交易糾紛,否認詐欺。李姓員工也辯稱,基泰沒有違約。擔任吉利公司前負責人的吳姓員工則說自己沒有參與房地產交易,是收到檢察官的傳票才得知有交易糾紛。

北院認為,不動產時常因價格波動引發糾紛,蔡錫奇應知悉這些風險因素,而基泰建設、吉利於2016年未依約買回,更與國內外政經環境等各種因素造成不可控制的本案房地價格漲跌有重大關聯,故基於卷內資料難以認定馮等3人騙蔡錫奇陷錯誤而簽立協議,諭知3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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