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狩獵保育動物釋憲案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2021/05/07 16:12
王光祿日前聲請釋憲,在司法院前升狼煙。(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布農族男子王光祿2013年持「非自製獵槍」射殺保育類動物長鬃山羊和山羌,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確定。王光祿質疑法律侵害原民狩獵文化,聲請釋憲。大法官7日為此作成803號解釋,宣告法律部分違憲。大法官會議主席、司法院長許宗力現仍在說明理由。
許宗力指出,要求原住民用「自製獵槍」狩獵合憲,符合法律明確性;但對於「自製獵槍」的相關規範不足,違憲,應於2年內修法,以利保障原住民狩獵;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保障不足,但獵捕、宰殺野生動物,不應包含保育動物;事前申請狩獵部分條文違憲,即刻失效,應有彈性管制。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禁止人民持槍,但例外許可原住民可持「自製槍枝」狩獵,子法則規定所謂的「自製槍枝」只限於殺傷力較小的前膛槍,彈丸須從槍口裝填。「野生動物保育法」則規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或祭儀,而必須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需事前申請並經核准。
警政署代表在言詞辯論時表示,去年已修法,請國防部和原民會研議提供安全零件讓原住民自製。不過王光祿認為,政府與其提供零件製槍,不如「直接拿好的槍給我們就好了」。
林務局代表則說,已著手修正法規,新增原住民可因「自用(自己或親屬食用,非商業交易)」而狩獵。此外,原民如果未經許可而獵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也不應受到刑罰,否則有違比例原則,因此將修法改為行政罰鍰。
大法官詹森林曾質疑,動物若會說話,是盼自己當場「一槍斃命」,被拿去祭祀?或是有逃跑機會,可活得跟人類一樣久?
-
王光祿狩獵保育動物釋憲案 5/7網路直播宣判
-
王光祿案》狩獵權釋憲 大法官:動物若會說話 會選擇一槍斃命嗎
-
推廣綠生活 聯邦綠卡回饋最高12%
-
原民王光祿獵槍案釋憲 大法官再次公布爭點題綱
-
頭目要在祭典分享的小米酒遭查扣 族人上警局怒討
-
三星全新8K顯示器 送近六萬元好禮
-
真假警同時來電讓闆娘好混亂! 警現身反被問「你是真的嗎?」
-
山道猴「台7乙」跑山小心!桃園取締6改裝噪音車 搭區間測速抓人
-
台中太平山區 驚傳夫妻車上雙亡
-
誆代客投資股票 新竹婦、工程師上鉤遭詐超過2800萬
-
男控鄰居日抽40菸毒害生命 法官現場履勘判決出爐
-
中醫師古昌文能用4種語言跟病患溝通 龜山島賞鯨一去不返
-
桌球教練斑馬線被撞 靠行運將、派遣公司判連帶賠償94萬
-
台南安平大樓出入複雜又飄毒味 警拂曉出擊揪社區毒蟲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