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腳被壓傷嗆「道歉有用,警察就不用幹了」引眾怒 他一度想辭職
莊姓警員嗆民眾「道歉如果有用的話,警察就不用幹啦!」引來許多網友批評。(取自網路)
首次上稿 15:09
更新時間 15:51(新增律師意見)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桃園交通中隊莊姓警員,去年6月間發現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趨前勸離,被輾壓左腳,桃園地方法院3月間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黃男拘役10天。黃男不滿將當日過程PO網,影片中莊姓警員嗆道:「道歉如果有用的話警察就不用幹啦!」引起網友批評。莊姓警員對此感到委屈,一度想要辭掉警職,經桃園警分局長邱紹洲慰留,目前休假在家平復自己的心情。
去年6月6日的衝突發生後,黃男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被送辦,其中肇事逃逸部分不起訴,桃園地方法院今年3月間依過失傷害判處他拘役10天,判決指出,黃男在車輛起步前理應注意路況,但卻因疏失造成黃姓員警受傷,肇事後也未立刻停車,直至莊員追趕上才停下,確有過失。
黃男並未提出上訴,但近日將6月6日當天影片PO網,表達不滿,影片中可以看到黃姓男子搖下車窗,對壓傷莊姓警員說「對不起」,還解釋他不是違規停車而是「讓車」,但莊姓警員認為黃男違規在先又肇事逃逸,堅持要依法送辦,語氣不佳地說道:「你的腳被壓到你不會生氣嗎?你違規我要諒解什麼!」「道歉如果有用的話警察就不用幹啦!」
網友看到影片後,反應兩極,有網友批莊姓警員是「領有執照的流氓」、「現在的警察,沒辦法讓人尊重,真的不是沒有原因的!」,也有網友支持警方:「法官都判過失傷害成立了,仇警仔趁亂帶風向喔!」
莊姓警員為此事件引發眾怒情緒非常低落,一度想要辭掉警職,長官慰留後,他目前在家,盼能盡快平復心情。
律師劉君豪說,民眾若對於判決不服,建議應循上訴於上級法院的上訴程序來維護自身權益,不建議採用在網路或公開群組PO文方式來訴求,一則自己的權益無法獲得有效救濟,二則簡短文字表達,往往不能完整陳述意思,且用詞稍有不當,還可能模糊焦點,甚至涉及刑法的妨害名譽等罪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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