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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共憤!性侵犯出獄又性侵女兒 狼父被法院重判10年半

2021/01/30 23:32

簡姓男子因犯性侵害案遭法院判刑16年,前年出獄後竟連自己女兒也不放過,被控性侵自己的女兒。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對心智缺陷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這名狼父10年6月徒刑。(情境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簡姓男子因犯性侵害案遭法院判刑16年,前年出獄後竟連自己女兒也不放過,被控性侵自己的女兒。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對心智缺陷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6月徒刑。

簡姓男子2003年間犯性侵案,被法院判刑16年;簡前年出獄沒多久,竟又被警方發現猥褻自己領有殘障手冊的女兒。

據指出,由於簡男甫出獄,轄區警方前年4月間查訪時,見到簡的女兒躲在屋角啜泣,直覺有異;經警員詢問簡男:「你女兒為何哭泣?」簡竟回:「以後不會這樣!」 警方遂將2人帶回偵訊,查出簡男趁女兒睡覺時,摸女兒胸部。

檢方調查後,將簡男依涉犯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簡的女兒供稱,警方來她家那天,她不只被父親摸胸部,還慘遭父親霸王硬上弓,並指控遭父親性侵的經過。

簡的女兒雖領有殘障手冊,但指證遭父親性侵過程詳盡,法院因此採信簡女的供詞,改依刑度7年起跳的、「對心智缺陷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論罰,且認為簡才因犯下性侵害入獄16年,甫出獄沒多久,竟又性侵女兒,依累犯重判他10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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