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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紙風車拿政府標案 葉慶元獲不起訴理由曝光

2020/12/28 11:42

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張敏宜去年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律師葉慶元妨害名譽。張敏宜受訪時,一度激動落淚。(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紙風車劇團去年自認遭台中市政府刁難,取消台中368工程的公益演出,劇團執行長李永豐表示13年的巡演全靠自力募款,卻遭律師葉慶元批評「19年來拿政府3.6億,敢說沒拿公家一毛錢?」紙風車副執行長張敏宜不滿葉慶元的發言,激動高喊「我真的爆炸了!」落淚怒控葉慶元誹謗;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葉慶元的質疑沒針對特定標案,今將他不起訴。

去年8月6日,葉慶元透過臉書PO文指出,自2001年開始,紙風車共拿170個標案,總金額達3億6800萬,而近5年紙風車拿到的標案金額則暴增達1億7千萬元,他因此質疑紙風車:「敢說沒拿過公家機關一毛錢?」

張敏宜指控,葉慶元是專業人士,不是像他們市井小民不懂法律,368工程(368鄉鎮市區兒童藝術工程公益演出)所有資料、每一筆收入,每天都更新在官網上,13年來沒停過,所有支出都經會計師看過,內政部申請勸募也都有上傳,沒有一個月漏掉,反問葉慶元:「我們所有的收支不夠清楚嗎?」

葉慶元事後則透過臉書回應,指「事實本身不構成誹謗。」他被紙風車提告出庭時則辯稱,紙風車應自行澄清財務來源。

檢方調查,紙風車與劇團均曾各自承接政府的標案,至於「368工程」則是公益募款,經勘查葉慶元的發言,僅針對紙風車的標案提出質疑,沒點名是針對哪一個特定標案,因此認為葉慶元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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