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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二代」與女友分手 拿「前女友與狗不得進入」招牌取樂挨告

2020/07/07 17:05

梁佑南(中)的兒女,左為女兒方琦、右為兒子方璿。(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梁佑南的兒子方璿與前女友分手不睦,某次喝完酒後,上中國淘寶網訂製「前女友與狗不得進入」的霓虹燈招牌,並掛在自己開的餐廳吧台上拍照取樂,氣得前女友提告;台北地檢署考量女方已撤告,今將方璿不起訴。

49歲女星梁佑南婚後育有2子1女,大兒子方璿與女兒方琦是龍鳳胎;方璿在大學畢業後曾出國遊歷,回國後在母親梁佑南的資助下,在大安區巷弄內開了一間酒吧。

今年初,方璿的前女友偶然從共同友人處聽聞,得知方璿與她分手後,竟拿她的姓名開玩笑,訂製她的姓名「與狗不得進入」的霓虹燈招牌,甚至還放在餐廳吧台上,讓友人拍照上傳網路取樂,氣得控告方璿妨害名譽。

方璿庭訊時承認上網訂製霓虹燈招牌,但並沒有在酒吧營業期間公開擺出來給客人看,而是打烊後才放在吧台上當裝飾與友人分享,否認有妨害名譽的犯意。檢方收案後曾傳喚女方及其友人,但都沒到庭,後來女方決定撤告,方璿因此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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