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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上女網友 男辯:以為得到同意判刑3年10月

2020/06/15 12:31

去年7月,歐姓男子見女網友A女喝酒醉,不顧對方掙扎及哭泣,強行硬上,事後矢口否認犯行,新北地院合議庭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歐男3年10月徒刑。(示意圖)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7月,歐姓男子見女網友A女喝酒醉,不顧對方掙扎及哭泣,強行硬上,事後矢口否認犯行,新北地院合議庭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歐男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7月,A女利用暑假北上遊玩,並在陳姓男網友的釣蝦場借宿;怎料,同年7月9日,在釣蝦場工作的歐男見A女喝酒醉,不顧對方掙扎及哭泣,強行硬上,被害者不甘受辱,報警處理。

檢方偵辦時,歐男否認犯行,但陳男及釣蝦場員工均指證歐男曾坦承「欺負」A女,有錄影為證,DNA鑑定也確認A女下體有歐男的DNA,歐男事後曾傳訊向陳男道歉:「對不起,我最近搞了一些事情讓你不高興,真的很對不起」、「我覺得我也沒什麼臉見你了」,檢方綜合相關證據將他起訴。

審理時,歐男仍否認犯行並辯稱,當時他在追一名女網友,後來A女擅自約該女網友見面後,女網友就不理他,A女對此感到懊悔而哭哭啼啼,他才會問A女:「不然你今晚陪我好嗎?」,A女說「好」,他以為得到A女同意;他並認為錄影畫面是遭受強暴、脅迫所為。

合議庭不採信,斥責歐男為滿足一己性慾,對A女強制性交,致A女身心蒙受相當程度傷痛,實屬不該,應予相當程度的非難,判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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