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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逆轉!原本控訴遭二度性侵 女子事後坦承「可憐他才給他」

女子原本控訴遭二度性侵,事後坦承「可憐他才給他」案情逆轉不起訴。(記者蔡彰盛攝)

女子原本控訴遭二度性侵,事後坦承「可憐他才給他」案情逆轉不起訴。(記者蔡彰盛攝)

2020/06/13 13:0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輕度智能障礙女子小雲(化名)被發現懷孕後,控訴董姓男友二度性侵,然而小雲事後卻說,是董男一直盧,她看他可憐,所以才給了他,結果全案大逆轉,檢方不起訴。

16歲的小雲指控,30歲的董姓男友明知她有輕度智能障礙,竟於去年11月間在新竹縣董男住處性侵得逞。今年1月21日晚間在董男住處,董男以身體壓在她身上,她說身體不舒服為由明白拒絕後,董男仍以身體強壓強制性交。事後小雲發現懷孕,家長憤而提告。

董男聲稱小雲都有同意,小雲則說當時董男向她要求要性行為,她可憐他,就給了他,但她其實不想,還說因為董男一直盧,她可憐他才同意。

後來小雲說,發生性行為2次均是雙方同意下進行,母親也說女兒沒有特別講遭董男強迫發生性行為,驗傷時除陰部有舊裂傷外,並無其他明顯外傷,檢方認為本於罪疑唯輕、利歸被告的無罪推定原則,不能單憑小雲前後不一的單一指訴,就認為董男確有強制性交犯行。

另依據小雲於警詢及偵查中說,有同意與董男性行為,更難認有何強制性交情事,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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