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補習班助教偷吃12歲少女 賠36萬獲緩刑

2020/02/19 13:20

19歲李姓補習班助教性侵少女。(示意圖)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19歲李姓補習班助教,去年5月間,8度帶在補習班結識的12歲少女小美(化名),回到自己住處,除了親她的胸部、要求口交外,甚至以生殖器磨蹭她的下體,小美家人事後發現小美手機內竟有談論性交訊息,氣憤提告;由於李男認罪,並表示願意賠償36萬元達成和解,新北地院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猥褻及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3年。

檢警調查,李男因擔任補習班助教而結識小美,但去年5月間,他竟8度帶著小美回自己的住處,除了親吻她的胸部、要求口交外,甚至以生殖器磨蹭她的下體。

小美家人事後發現小美手機內竟有色情訊息,追問後報警處理,李男坦承犯行,表示願意賠償36萬元,最終達成和解。

合議庭認為,李男當時年僅19歲,年紀尚輕,犯後坦承犯行,在家人協助下願意賠償36萬元和解,可見他已盡力彌補犯罪所生損害,尚有悔意,未來仍有可為,若處以法定最輕本刑,李男勢必入監服刑,實在失之過苛,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有「情輕法重」之情,因此依刑法59條予以減刑。

合議庭還認為,李男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犯罪後已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悟之意,經此偵審程序及罪刑宣告教訓後,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而給予緩刑,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