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慶生約女友人聚餐 惡狼載到摩鐵硬上
56歲林姓男子前年約女子小翠(化名)幫他慶生,卻把小翠載到摩鐵,不顧她拒絕強行性侵得逞。(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56歲林姓男子前年約女子小翠(化名)幫他慶生,卻把小翠載到摩鐵,不顧她拒絕強行性侵得逞,林男犯後否認犯行,新北地院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3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前年12月15日,林男以慶生為由,邀約小翠外出用餐,後來,林男卻趁小翠疲倦睡著之際,把車直接開進摩鐵「Check in」。
小翠清醒後雖感到不妥,但因之前有跟林男出遊經驗,相信對方不會有越軌行為,沒有馬上走人,並陪同林男外出用餐,晚間7時許返回摩鐵時,慘遭到林男強行性侵。
小翠隨即奪門而出,向朋友訴苦,在朋友陪同下報警處理,林男否認犯行;不過,被害者指證歷歷,證述始終一致,並無瑕疵,小翠案發後有立即向朋友哭訴,其朋友亦出庭還原當時經過,另外,小翠事後曾傳訊予以斥責,林男卻未反駁,最後一個證據就是小翠驗傷結果顯示有掙扎跡象,合議庭綜合上述證據判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