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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又回家 魏應充暫緩執行彰檢說明原因

2019/11/15 11:46

魏應充今天本應入監服刑。(記者王藝崧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2012年至2014年任內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買不合標準的油品原料,經精煉製成食用油賣給消費者,日前被最高法院判處5年9月徒刑,台北地檢署受彰檢囑託執行,通知魏應充報到,但彰化地檢署再通知暫緩執行,是因魏應充有其他案件要合併執行,而彰檢尚未收到台中高分院裁定的合併定刑,故決定今天先暫緩發監執行。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魏應充之前因詐欺等案件判決2年確定,且已執行1年8個月後假釋,目前仍在保護管束期間,依法可與本次已確定判決合併執行。

葉建成指出,本次判決主文下來,彰檢囑託台北地檢署執行同時以最速件函請台中高分檢向台中高分院提出定刑聲請,因為至今仍未收到裁定故暫緩執行,待收到裁定書再通知受刑人魏應充報到。

目前魏應充5年9月的判決主文已出爐,但該如何執行,還待收到定刑裁定書才能確定,因魏應充之前已執行1年8個月(20個月),若定刑超過3年4個月(40個月,假釋需執行完一半刑期)魏應充就得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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