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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溫習功課與國中學妹偷嚐禁果5次 高中學長緩刑5年

2019/07/23 09:53

吳姓學長與未滿14歲的學妹偷嚐禁果5次,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偵結,判處吳姓學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情境照)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吳姓高二生透過臉書認識同校的國中部學妹寶兒(化名),兩人互有好感進一步交往,並於去年11月間,在吳姓學長家中5次偷嚐禁果。今年過年時,寶兒母親發現女兒交男朋友,追問後發現兩人已經發生性關係,氣憤之餘帶著女兒到醫院驗傷提告。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偵結,判處吳姓學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檢警調查,18歲的吳姓高中生透過臉書認識就讀同校的國二學妹,兩人實際見面之後,互相有好感,經常約出去一起讀書。去年11月間,吳姓學長見母親外出工作上班,家中沒有人,便約學妹到家裡溫習功課,沒想到卻發生性關係,兩個人便常趁著吳母外出工作,家中無人時,跑回家溫存,一共發生5次性關係。

直至今年2月農曆春節期間,寶兒母親無意間發現女兒手機內有男生的訊息,追問之下才知道女兒情竇初開,交了一名男朋友,便問兩人目前進展,意外得知兩人已發生性關係,非常生氣,帶著女兒到醫院驗傷,並到警局提告。

吳姓高中生到案時,向檢警承認確實有和學妹發生5次性關係,但都有經過她的同意,而寶兒也幫男友做證,兩人確實是合意性交。

法官審理後,認為寶兒未滿14歲,吳姓學長卻跟她發生5次性關係,依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處1年半,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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