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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代之子性侵檳榔西施 還仗勢嗆警

2019/05/03 15:06

宜蘭縣鄉民代表兒子張男,找熟識的檳榔西施小花帶酒到家中聊天,表示要講人生大道理,不料,竟顯露狼性,性侵小花得逞,法官判他4年有期徒刑。(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鄉民代表兒子張男,找熟識的檳榔西施小花帶酒到家中聊天,表示要講人生大道理,不料,竟顯露狼性,性侵小花得逞,由於小花供述,張男常對聲稱他鄉代之子的身分,與黑白兩道都熟,小花全程都不敢抵抗,事後張男因事件曝光找小花理論,竟還以他是代表兒子嗆警,法官因此認小花供述可信,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張男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有公共危險前科的張姓男子,因多次到住家附近檳榔攤買檳榔,與小花逐漸熟識,2017年3月27日晚間7點,張男要求小花帶6瓶啤酒到家中,要講人生大道理。

小花12點下班後,帶酒到張男家,被告一開始謊稱「上來阿,我喝完酒你酒可以離開」,小花不疑有他,跟著張前往3樓房間內,酒後小花本欲離開,不料,張竟突然伸出狼爪,性侵檳榔西施得逞。

據小花指出,因為過去張男常說他爸爸是鄉民代表,與黑白兩道都熟識,怕被告傷害自己,且傷害他的家人,才沒有激烈反抗,而且事發時被告的表情很兇,小花怕被打,也不敢大聲呼救,張男事後還說,這3個月有的話,他會負責。

全案小花透過乾哥,將此事告知張男父親曝光,被告得知後卻大怒,在4月3日下午帶著醉意前往檳榔攤找小花爭執,因聲量太大,鄰居報警,但警員到場後張男卻死性不改,向員警嗆聲表示他是代表的兒子,這樣還要查身分證嗎?

張男到案後辯稱,是小花自己說要跟他發生關係,他當時還有拒絕,且小花稱他出手拉人,但事後驗傷卻沒受傷;張男律師也說,小花事後找了其他政治勢力作為協商手段,顯見並不會因為張男身份而畏懼,兩人應是合意。

但法官認為,張男在警員到場時都多次挑釁、質疑,一再以父親的地位想壓迫警員,認定小花為此恐懼的供述為真,且小花與張男無怨仇,沒有誣陷張男的理由,因此認定小花證詞可信;全案審結,法官認為,張男事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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