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12萬元判7年半 童仲彥:將提更多證據
2019/03/29 16:55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利用人頭詐領12萬餘元公費助理補助費,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將童仲彥判刑7年半。童仲彥29日下午自廈門返台,他在桃園機場表示,將在二審會提出更多的實質證據。(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朱沛雄/桃園機場報導〕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利用人頭當公費助理,詐領12萬餘元公費助理補助費,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將童仲彥判刑7年半、褫奪公權4年,沒收不法所得,另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童仲彥下午自廈門返台,他在桃園機場表示,「我童仲彥可以戰死,但是不會不怕死」,所以今天回來面對,將在二審會提出更多的實質證據。
童仲彥被控利用人頭當公費助理,詐領12萬餘元公費助理補助費,一審被判刑7年半、褫奪公權4年,沒收不法所得,另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對此,童仲彥表示,在法院上所有助理、證人有利的致詞都不被採用,但是不怪法官,覺得自己努力還不夠,在二審會提出更多的實質證據。
童仲彥說,在法院一開始就是做無罪答辯,認為台灣的司法不應有變態的SOP,不可以認罪繳錢減一半到最後變沒事。童仲彥表示,沒有就是沒有,不認罪不代表態度不佳,自己請的都是助理,沒法說服法官就是自己的不對,自己要再加強法庭答辯技巧,將勇敢承擔堅持下去。
至於遭判刑是否被政治迫害?童仲彥表示,不要說是被政治迫害,任何事情要反求諸己,在文書作業中有瑕疵都可以面對,雖然自己已經不是政治人物了,但覺得所有台灣所政治人物不能因為所有司法判決就說是政治迫害,自己出事不要怪別人,他應該自己面對,努力拿更多實質證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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