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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同罪起訴!秦儷舫認罪獲緩刑 童仲彥不認罪判7年半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餘元,今被台北地院判刑7年半。(資料照)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餘元,今被台北地院判刑7年半。(資料照)

2019/03/28 12:1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餘元,今被台北地院判刑7年半,相較之下,觸犯同罪、同一天被起訴的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詐領金額多達228萬餘元,但因她在檢方偵查期間就已早早認罪,並繳回全部不法所得,去年6月只被判刑2年、緩刑5年。同期議員同罪、同日起訴,結局卻大不相同。

兩人超級比一比;46歲童仲彥曾任2屆台北市議員,因在基隆酒駕而退選,61歲秦儷舫則曾是5連霸當了20年市議員,2014年因健康因素棄選。

2人都是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法定刑度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童仲彥詐領12萬餘元,秦儷舫詐領228萬餘元,2人於前年8月17日同日被台北地檢署起訴。

秦儷舫在偵查階段就已全盤認罪,並繳回228萬元不法所得,檢察官起訴她時,就已建請法官減刑輕判,公訴檢察官也同意緩刑;法官考量她認罪,犯後態度良好,將她輕判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緩刑條件是支付公庫60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228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也「從善如流」放棄上訴,秦儷舫確定緩刑,立法委員黃國昌曾多次為此案槓上法務部,質疑量刑2年遠低於法定最輕本刑7年,北檢為何不上訴?是否放水輕縱貪污犯?

反觀童仲彥,法院審理期間不承認犯罪,辯稱2位公費助理都是實際聘用,不是人頭,但法院依據多位證人證詞認定2助理都只是掛名的人頭,量刑時認為童仲彥在事證明確之下還一再否認犯罪,難以認定他有悔改之意,沒有從輕量刑的空間,因此重判7年半。

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詐領金額多達228萬餘元,但因她在偵查期間就認罪,並繳回全部不法所得,去年6月只被判刑2年、緩刑5年。(資料照)

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詐領金額多達228萬餘元,但因她在偵查期間就認罪,並繳回全部不法所得,去年6月只被判刑2年、緩刑5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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