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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問候盤查警 他遭壓制法辦獲不起訴原因是…

2019/03/07 22:16

汪姓男子拒絕盤查,涉嫌辱罵員警「兇三小」、「幹x娘」,逮捕過程中還害2名警察受傷挨告,他供稱是友人一直傳LINE給他,他是對著手機罵朋友髒話,新北地檢署(見圖)勘驗警方密錄器認為可信,予以不起訴處分。圖中人物非當事人。(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20多歲汪姓男子行跡可疑,遭員警盤查卻拒檢,涉嫌辱罵員警「兇三小」、「幹x娘」,逮捕過程中還害2名警察受傷,挨告妨害公務及傷害罪,汪男供稱是友人一直傳LINE給他,他覺得煩才會說「叮三小」及「幹x娘」,並非針對員警,新北地檢署勘驗警方密錄器,認定汪男所言可採,傷害罪部分不排除是警察壓制過程中不慎碰觸撞傷,今予汪男不起訴處分。

處分指出,去年11月10日凌晨0點左右,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陳姓所長及江姓警員,在永福街前見汪男行跡可疑上前盤查,汪男拒絕出示證件,還出言辱罵員警「兇三小」及「幹x娘」,2警一聽到立刻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上前壓制依現行犯將汪男逮捕,過程中雙方發生拉扯,陳姓所長左腳踝挫傷、江員雙手手臂擦傷,再控汪男涉嫌傷害。

檢方開庭時,汪男說,被盤查時友人一直傳LINE訊息給他,手機一直發出叮叮聲,他不耐才會說「叮三小」及三字經,不是在罵警察,也沒有抵抗逮捕,或出手傷害警察,2警受傷應是逮捕過程中自己摩擦到地板造成。

檢察官勘驗警察密錄器錄影畫面,發現在警察盤查時,汪男手機LINE訊息確實發出「叮叮」提示聲,汪男低頭看手機時才脫口而出「兇三小」、「幹x娘」,並非朝著員警辱罵,也未錄到他有任何攻擊員警行為,而且2警所受傷害均是表淺傷,不排除是壓制過程中碰觸或擦撞他處受傷可能,認定汪男涉嫌妨害公務、傷害罪均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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