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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偷吃腥夫還產1子 原配怒告獲判賠100萬

周姓小三偷吃人夫還產1子,挨告侵害配偶權。基隆地院判周女要賠償原配100萬元。(情境照)

周姓小三偷吃人夫還產1子,挨告侵害配偶權。基隆地院判周女要賠償原配100萬元。(情境照)

2024/05/14 22:4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家中戶口突然多出1人,在謝姓人妻逼問下,才知道是先生跟周姓「小三」所生,因而怒向周女求償140萬元精神慰撫金。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周女破壞謝婦與先生相互信任基礎,侵害謝婦配偶權甚鉅,判周女要賠償人妻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謝姓婦人與先生結褵6年,育有2子,去年意外發現戶口竟然多了1人,逼問先生後才知道先生2年前結識周女,背著她與周女發生性行為,並產下一子,提告向周女求償14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時,周女辯稱,她當初與謝的先生交往時,謝婦的先生告訴她,他與妻子是因為小孩的緣故才勉強維持這段婚姻,只要她願意跟他生一個小孩,他就會跟謝婦離婚。

判決指出,周女明知謝婦的先生已婚,是有配偶之人,還與他發生性行為,並產下1子,破壞謝婦與先生婚姻幸福,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侵害謝婦配偶權甚鉅,判周女敗訴,要賠償原配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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