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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上公園前人行道挨罰 民驚:罰款為何加倍?

2019/01/03 16:55

巴克禮公園周邊的人行道也屬於公園範圍,開車或騎機車行經人行道,均依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開罰。(記者劉婉君攝)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市一位市民日前騎機車行經東區巴克禮公園的人行道,事後接到罰單,驚訝發現罰款金額是一般規違行駛人行道的2倍,且開罰單位並非警察局,而是公園管理科。

民眾表示,從罰款附上的逕行舉發照片來看,地點為巴克禮公園旁公車站牌前,騎上人行道確實是違規,但為何不是警察開單?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為600元(至1800元),挨罰的金額卻是1200元(至6000元以下)。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表示,該地雖在公車站牌前,但周邊人行道仍屬於巴克禮公園的退縮地,因此均依「台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開罰。

公園管理科表示,南市的公園有9成5以上周邊人行道都是依公園相關法規管理,巴克禮公園周邊有立告示牌,相關入口坡道地上也有噴禁止標示,過去2個月也有駐衛警舉牌宣傳,民眾若對罰單有疑慮,可向市府提出訴願。

巴克禮公園周邊的人行道也屬於公園範圍,開車或騎機車行經人行道,均依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開罰。(記者劉婉君攝)

巴克禮公園周邊的人行道也屬於公園範圍,開車或騎機車行經人行道,均依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開罰。(記者劉婉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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