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代竟是毒販! 吳定軒判刑12年8月定讞
2018/12/27 16:22
屏東縣竹田鄉鄉民代表吳定軒4年前兩度與陳姓毒販合作,從台灣以郵寄或托人夾帶的方式走私安非他命至澳洲,二審被判刑12年8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吳定軒的上訴,全案確定,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屏東縣竹田鄉32歲鄉民代表吳定軒,4年前兩度與陳姓毒販合作,從台灣以郵寄或托人夾帶的方式走私安非他命至澳洲,獲利70萬;二審依2次販賣二級毒品罪,將吳定軒合併判刑12年8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吳定軒的上訴,全案確定;由於吳定軒犯案時是鄉民代表,也是現任鄉代,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澳洲和台灣警方在2014、2105年間,相繼查獲郵包走私安毒、旅客夾帶安毒企圖闖關至澳洲,綽號「虎哥」的幕後首腦陳建銘(先前已判刑12年定讞)落網後,在押期間咬出毒品來源是竹田鄉代吳定軒,高雄地檢署偵結起訴。
判決指出,陳建銘想走私毒品至澳洲,向吳定軒訂購安毒,謀議待陳建銘將毒品賣給澳洲買家後,再和吳至軒分配利潤;吳定軒在2014年11月13日、隔年1月21月先後向陳建銘、陳建銘女友林尹寧(已判刑4年半定讞)收取各35萬元的購毒款。
吳定軒再於11月至1月間3度將安毒裝在紙袋、禮盒內,交給陳、林2人成交,陳建銘再找車手將毒品裝在行李箱夾帶出境,郵寄包裏到澳洲,但2次闖闖都未通過通關查驗,各被起獲7786克、550克安毒。
一審認定吳定軒1月21日的交款交貨構成販毒,判刑8年,但11月13日的部分判無罪;二審改認定2次都構成販毒,2次各判8年、9年,合併應執行12年8月。
吳定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已詳述證據判斷理由,也逐一說明不採信吳定軒辯詞的理由,認定上訴沒理由,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
有機小農「兼差」 一手賣水果一手賣毒品
-
北市中正二警涉販毒 直屬主管遭連帶處分調非主管職
-
集結西部的愛心 助花蓮災民恢復家園
-
曾打毒蟲卻上網賣大麻!績優警被學長抓 2大過免職
-
愛到卡慘死!大樓保全迷戀販毒美魔女 當報馬仔反被出賣
-
《押解》全台票房破萬席次 最後搶票
-
諷刺!曾獲警英獎、揮拳揍毒蟲 警竟淪毒販…
-
畫面曝光!北捷傳火警 中和新蘆線車廂「濃煙瀰漫」
-
書記官疑過勞死!留8月大嬰兒 法官曝遺孀心聲⋯⋯
-
還記得她嗎?昔亞運奪金 「無臂蛙后」方姿雅近況曝光
-
高雄街頭快打!遭單車男辱罵 開車男怒拿玻璃瓶砸頭
-
騎車講手機「用腳催油門」 彰化男下場曝光
-
石碇五路財神廟 爆黑道圍事喬5億廟產
-
前執行長控遭黑道GPS跟監恐嚇
-
開山住持:被軟禁3年多 權狀全奪走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