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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約國中少女出門聊天 竟在公車站輪流襲胸

2018/08/30 18:04

李兄與弟弟、朋友共同在公車站猥褻國三少女,遭士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15歲李姓國三生去年2月晚上帶著哥哥及朋友,到女同學芊芊(化名)的家找她出門,在附近的公車站牌聊天時,3男突然抓住芊芊的手,輪流把手伸進芊芊領口內摸胸,嚇得芊芊跑回家跟阿公哭訴,阿公氣得報警,全案才曝光。

芊芊供稱,當時聊天聊到一半,李男朋友突然把手伸進她的衣領摸胸,她當場表明不要,並把雙手交叉擋在胸前,李男朋友竟指示李兄抓開她的雙手,儘管她奮力推擋,仍被3人輪流摸胸得逞。

3男挨告後才知事情大條,向檢警承認犯行,但表示當時只是在開玩笑,覺得沒有什麼,不知道事情這麼嚴重,感到很抱歉。

李兄因已滿19歲,遭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他在法院開庭審理前,同意賠償5萬元與芊芊和解,法官認為他年輕,智識淺薄,自我控制能力不足,但犯後深知悔悟,引用「情堪憫恕」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3個月內需付清賠償金,並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至於李男及朋友犯案時也都只有15歲,尚未成年,2人涉案部分已移至少年法庭,全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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