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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樂團主唱女友 富少4度鞠躬道歉盼儘快入獄

2018/07/18 17:12

桃園航空城總經理許又銘之子許育呈,酒駕撞死人,當初還肇事逃逸。(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航空城總經理許又銘之子許育呈,酒駕闖紅燈衝撞雙載機車,造成Beyond Cure樂團主唱林庭楷重傷,後座女友蔡喬亘當場死亡,還一度肇事逃逸,雖許育呈以1280萬元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士林地院仍依酒駕致死罪、肇事逃逸罪判他2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今首度開庭,檢方指一審將許男酒駕致死罪依刑法59條「情堪憫恕」規定給予減刑不當,許男則對全部犯行認罪。

庭訊後,許男為他酒駕等犯行,4度向社會大眾鞠躬道歉稱「對不起,我錯了」,希望得到被害人、家屬原諒,能儘快判決確定入獄服刑。

23歲許育呈去年11月29日凌晨酒駕闖紅燈,在台北市士林區中正、文林路口,以超過70公里時速撞上停等紅燈的雙載機車,造成1死1傷後逃逸,被其他見義勇為的機車騎士攔下,才又回到現場。

許育呈酒測值高達0.71毫克,還一度遭到羈押,法院開庭期間,許的父親賣房、借錢,湊足1280萬元與被害人及其家屬和解,許男並向法官表示寫過道歉信、在看守所內抄寫佛經,士林地院今年3月21日當庭裁定30萬元交保,許男還與林男母親當庭擁抱。

審理時,許育呈向法官說,他做錯事了,會承擔一切後果,真的對不起,將來有機會會回饋社會,不會再做傷害別人的事,希望可以獲得原諒,並賠償死者800萬元、傷者400萬元達成和解,辯護律師也以達成和解理由,請求法官輕判。

士院認為,酒駕致人於死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審酌許男認罪及賠償的犯後態度,認為即使判刑3年,也有情輕法重情形,因此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將他減刑為1年6月;肇逃部份則不予減刑,判1年,合併訂應執行刑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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