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站牌貼滿「朋友妻不可戲」 客運司機妻被判拘役
2017/08/07 21:02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34歲陳姓女子的丈夫與蔡姓男子是都是同一家客運司機,陳女自稱與蔡男有染,自製字條說:「朋友妻不可戲、蔡○○與公司公車司機太太有曖昧」等,貼在蔡家騎樓樑柱、他駕車沿線站牌上,一路從新北市中和貼到永和,還發給開車經過的司機;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女所為造成蔡男及丈夫雙雙離職,依誹謗罪判拘50日。
檢警調查,陳女因自認與蔡男不正常交往,又認為被騙錢,要求蔡男出面解決,未獲正面回應,暴怒自製字條:「朋友妻不可戲、蔡○○與公司公車司機太太有曖昧」、「各說各話變羅生門~有憑有據就請大家來評評理!」
7月間,她把字條連隱匿收件人及寄件人欄位的存證信函,塞進蔡男鄰居信箱,還把字條貼在蔡家騎樓,及他開公車沿線牌站上,甚至在站牌處發給開車經過的司機。
蔡妻回家發現字條,拍照後取下,把一整疊字條拿給丈夫,蔡男獲知後沿住家附近搜尋,發現陳女竟從中和一路貼到永和,氣憤提告;陳女堅稱與蔡男有曖昧關係,還說曾以極低價格賣給蔡男一台中古車,蔡男承諾要給她一個交代,她覺得人跟車都被騙走,但絕無亂發字條。
不過,數名司機證稱,確實收到陳女的字條,且司機收到的字條,其文字內容及繕打字型、大小、編排、紙張裁切等,與貼在蔡家的字條一樣,就是陳女所為。
法官認為,兩人間是否有不正常交往,與公共利益毫無關係,且指述與有夫之婦有曖昧,是在指責他人介入、破壞別人正常美滿的家庭生活,有貶抑名譽,陳女所為導致其夫及蔡男雙雙離職,還造成客運及兩個家庭嚴重紛擾,判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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