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研究生當眾揭友「性事不合」 挨告要賠

2017/05/12 13:10

研究生當眾揭露同學因性事不合遭分手,被法官認定該言論僅涉及私德與公益無關,判賠3萬元(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部某知名大學台灣史研究所5位研究生一次在研究室時,其中一人阿豪(化名)當眾人面,對阿成(化名)表示,「你與女友發生性事不合,所以分手」,害阿成備感羞愧怒提告求償;法官認定,被告所言僅涉及私德,與公益無關,判他應賠3萬元的精神損失,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院判決指,前年7月間,阿豪明知研究室內仍有其他3名同學在場,竟對阿成提到,「你與女友發生性行為後,因女友性事方面不符合你的期待,所以跟她分手」;阿成氣得對阿豪提告求償15萬元精神損失。

被告出庭時承認犯行,但他也說,現是碩士生,沒收入,經濟狀況只夠維生,無法負擔巨額賠償。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與經濟狀況後,判被告須賠償3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