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生女作家姓名不准寫 律師認為有蹊蹺、太牽強
2017/05/01 22:21
女作家輕生案曝光後,她合作的出版社28日在臉書公開女作家雙親的聲明,當中指女作家曾遭補習班名師誘姦。(圖擷取自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關於年輕女作家輕生案,台南市社會局以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為由,要求出版社和媒體不得刊載被害人姓名及身分資訊,各界多以「A女」等稱號代稱。有律師指出,社會局的主管機關應是內政部,當初卻由衛福部要求社會局調查本案,有些蹊蹺;另外,僅憑一本小說和父母指涉就認定女作家是被害人,也略顯牽強。
女作家輕生案曝光後,她合作的出版社28日在臉書公開女作家雙親的聲明,當中指女作家曾遭補習班名師誘姦,她書中所寫的故事就是自己的親身遭遇。隨後,台南市社會局在衛福部要求下進行調查,認定出版社公開的聲明揭露被害人姓名,已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要求出版社撤下聲明並研議開罰;同時警告,媒體報導如涉及揭露受害者個資,若未撤下也將予以開罰。
據《鏡周刊》網路版報導,律師宋重和表示,社會局的主管機關應是內政部,衛福部雖然也有負責性侵害防治的單位,但主動要求社會局調查「顯得有些蹊蹺」。另外,衛福部和社會局僅由一本小說和作家雙親的指涉,就認定林女是「被害人」並揚言對媒體開罰,太過牽強。
不過關於南市社會局的主管機關為何單位,據衛福部官網介紹,衛福部負責全國衛生及社會福利行政事務,對各級地方衛生及社會福利機關負有業務指導、監督和協調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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