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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心壯志從警」酒駕露醜態 三分局:調職懲處

2017/02/19 19:35

三分局員警鄭光哲酒駕醜態百出,他卻曾寫下「雄心壯志從警,驕傲警界生涯」,顯得很諷刺。(記者張瑞楨翻攝自臉書)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三分局警備隊員鄭光哲(46歲),於今天(19日)凌晨,在國道一號高速公路酒後駕車肇事醜態百出,諷刺的是,他還曾寫下「雄心壯志從警」,三分局發表聲明指出,已經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移付懲戒並調職處分,鄭員是列管有酗酒習性的員警,從健康派出所調至保安隊,一再叮嚀他不可酒駕,卻仍犯下此錯誤,只能「依規定程序」。

鄭光哲今晨休假時酒駕,在國道一號醉醺醺擦撞聯結車,他把車停在車道上,卻沒有開警示燈,也沒設警示標誌,害得1輛車追撞,另1輛車撞倒零件受損,鄭員酒測數值超過1.1毫克。他還一度想棄車「落跑」,與車主拉扯欲掙脫時還順勢脫下上衣,赤裸上半身躺在地上,丟臉惡劣的行為,全被車主拍下。

三分局:鄭員是列管酗酒習性員警

鄭員曾於臉書中寫下:「雄心壯志從警,驕傲警界生涯」,卻是酒駕肇事想落跑,他向分局回報說,他是休假時,在彰化縣住處喝酒,可能是借酒澆愁愁更愁,愈喝心情愈差,遂驅車駛上國道,想到台中市找朋友聊天抒發心情,卻沒想到撞車肇事。

台中市三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派督察組到現場查處,鄭員於非勤務時間酒後駕車肇事,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已依公務員懲戒法,即時移付懲戒,並報請調整服務地區(調職)。

依公務員懲戒法 即時移付懲戒

三分局還強調,鄭員是列管酗酒習性員警,三分局雖一再利用各種機會,宣導「身為警察應執法更守法,嚴禁酒後駕車」,對鄭員每逢輪休假,都主動傳送關懷簡訊,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鄭員仍心存僥倖,未來將持續秉持「不鬆懈、不放任、不掩飾」原則,確實加強內部管理,全面瞭解並掌握本分局員警風紀狀況,實施輔導教育並導正偏差觀念,對於有不適任現職之員警評估調整職務,依規定程序斷然處置。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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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員曾於臉書中寫下:「雄心壯志從警,驕傲警界生涯」。(記者張瑞楨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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