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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姐愛上小王又產子 報戶口夫才知

2016/11/13 20:41

在桃園市中壢區某連鎖髮廊擔任設計師的李女,7年前與同事郭男結婚,2年前,李女與髮廊常客王男發生婚外情,隔年產下1子,郭男直到接到戶政事務所電話詢問李女要報戶口,才發現妻子背叛。(情境照)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在桃園市中壢區某連鎖髮廊擔任設計師的李女,7年前與同事郭男結婚,2年前,李女與髮廊常客王男發生婚外情,隔年產下1子,郭男直到接到戶政事務所電話詢問李女要報戶口,才發現妻子背叛,怒告李女與王男妨害婚姻與家庭,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李女5個月,得易科罰金,並須賠償郭男40萬元。

法院調查,李女與郭男婚後育有1子,2人雖在同間髮廊上班,但分屬不同樓層,而王男是李女妹妹男友的朋友,也是店裡常客,多年來幾乎每1、2個月就會到店裡找李女剪頭髮,103年中,王、李2人參加朋友慶生會,在酒後催情下,2人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法院調查,李女出軌後懷孕,並在103年底與郭男離婚,當時郭男並不知道李女出軌懷孕,直到104年4月,李女產下一子,郭男接到戶政事務所人員電話詢問說李女要為子報戶口事情,這才知道李女在2人還沒離婚時,就給他戴綠帽,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在與郭男婚姻關係存續中,卻與王男發生性行為並產下一子,通姦行為已破壞郭男家庭生活圓滿,並侵害郭男配偶權,造成郭男精神痛苦,判處李女5個月,並須賠償郭男精神損失,不過審酌王男與李女並無長期交往關係,且發生性行為時,也沒有證據證明王男知道李女已婚身分,因此判處王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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