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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指法官輕縱惡狼 判蘋果日報賠40萬定讞

2016/11/04 13:1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計程車司機謝東憲5年多前性侵日本女學生遭聲押,新北地院法官盧軍傑訊後裁定5萬元交保,《蘋果日報》當時報導「法官輕信嫌犯『你情我願』說辭,以5萬元縱放惡狼」,盧軍傑怒控求償300萬元;最高法院認為報導顯與事實不符,今判決蘋果日報與撰稿記者須賠償40萬元定讞。

此外,高等法院判決蘋果日報高層葉一堅、馬維敏須與記者連帶賠償盧男40萬元,及葉、馬與蘋果日報連帶賠償30萬元部分,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未釐清報社、負責人與記者間賠償責任是否有連帶關係,今將此部分廢棄發回高院更審。

涉貪被判刑的前台北市議員、執業律師賴素如,當時受邀上政論節目,也就此裁定五萬元交保一事,發表「法官他應該要根據事實的狀況來做一個評估,而不能夠只是聽到一個片面之詞,就認為這樣是一夜情,就這樣輕易五萬元交保,我覺得這是引起大家罵他是恐龍法官最主要的原因」,盧軍傑認為賴的言論已毀損其名譽控告求償,但最高法院認為,賴評論內容尚屬理性溫和,並非肆意罵人或人身攻擊,今判賴免賠確定。

此案發生在100年7月間,計程車司機謝東憲性侵日女學生遭聲押,法官盧軍傑裁定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謝一度出面表示與女生你情我願、一夜情,隨後逃亡惹議,他被逮回後遭判刑8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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