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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內犯下多起刑案 惡男遭判刑

2016/09/28 14:25

新竹一名徐姓惡男是警方頭痛人物,103年至104年間犯下多起刑案,從縱火燒汽車旅館到肇事逃逸,甚至還拿武士刀到處搶超商。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新竹一名徐姓惡男是警方頭痛人物,103年至104年間犯下多起刑案,從縱火燒汽車旅館到肇事逃逸,甚至還拿武士刀到處搶超商,新竹地院審理終結,由於他的罪刑太多,不可易科罰金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可易科罰金部分,判有期徒刑7月,另拘役50天,共26萬元。

經查,徐男有毒品前科,103年7月底凌晨,徐男在汽車旅館內使用噴燈,卻不小心火燒房,造成房內電視牆、床頭片、海綿、絨布毀損,導致公共危險。

同年9月,徐男開車沿新竹市新香街往柴橋路方向行駛,卻在馬路口與行人黃男發生車禍,遭到撞擊的黃男騰空飛了一圈摔在地上,臉部多處擦傷,小腿骨多處開放性骨折,但徐男卻肇逃。

同年11月,徐男開車衝撞民宅,損壞鐵捲門與門鈴攝影對講機外殼,隨後無故進入民宅屋內約4分鐘才離開。

104年4月,徐男跑到新竹市一家超商持小武士刀行搶,他走到櫃檯恫稱:把錢交出來,從店員那得手1622元就騎腳踏車離去。

未料,徐男行搶得手後食髓知味,竟在半小時後又跑到另間超商,用同樣手法行搶,這次他將小武士刀夾在腋下,卻被超商店員趁隙抽走,徐男見狀,搶了1200元就騎腳踏車逃逸。

法官審理時,肇事逃逸部分,徐男失口否犯行,辯稱他對車禍一點印象都沒有,搶超商犯行部分徐男則不否認。

法官認為,徐男坦承引火燒汽車旅館,已先付3萬元賠償金給對方;肇事逃逸部分,遭撞擊的黃男受傷倒地,徐男卻未停留或做即時救護,罔顧他人生命、身體安全,至今未和對方達成和解;又未經同意擅自侵入住宅,雖坦承犯行,仍無賠償給對方;搶超商部分則是不思正當方式獲取財物,審酌依火燒住宅建築物、過失傷害、肇事逃逸、毀損、侵入住宅、強盜等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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