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講手機 撞傷人還逃跑判刑1年6個月
2015/07/01 16:1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郭姓男子於去年11月間,開車行經永和區中正路與中正路473巷口時,因接聽電話還超速,將一名載著小孩的女騎士撞倒後,還直接開車逃跑。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成年人故意對兒童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刑1年6個月,其中4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11月6日晚間近8時許,沒有駕照的郭男開車沿永和中正路往得和路方向行駛,行經中正路與中正路473 巷巷口時,因接聽電話,撞倒女騎士,導致女騎士受傷,她的11歲女兒也有傷勢。郭男肇事後,雖曾下車查看並將女騎士攙扶到路旁騎樓,隨後開溜。
法院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郭男超速行車,又於行進間接聽行動電話,導致發生車禍,肇事後又逃離現場,致使應受照護者風險增加,依過失傷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刑1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