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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嚴重嗎?亂丟菸蒂被拍照檢舉 我噴你鹽酸...

2015/12/01 12:25

陳男因亂丟菸蒂、吐痰,遭段男拍照檢舉,收到兩張罰單,去年陳男撞見段男,用鹽酸兩次噴灑段男臉部、身體。鹽酸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油漆工陳朝永因亂丟菸蒂、吐痰,遭鄰居段延達拍照檢舉,收到兩張罰單,去年陳男撞見段男正在麵攤用餐,上前理論起口角,陳男卻用鹽酸兩次噴灑段男臉部、身體,段男則追打痛毆,兩人扭打雙雙掛彩互控傷害,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陳男3月徒刑、段男拘役40天,都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段男指稱當時被潑灑鹽酸,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才出手反擊,屬正當防衛行為,應無罪,訂本月15日宣判。

檢方起訴指出,62歲的陳朝永不滿42歲的段延達拿手機檢舉拍照檢舉他亂丟菸蒂,去年11月1日下午4點,陳男發現段男在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的麵攤吃麵,將機車停好是找段男理論,並拿手機對段男拍照,兩人互嗆,陳男走回機車停放處,拿出工作使用的鹽酸,對段男噴灑兩次。

段男見此,立刻拍落鹽酸,抓住陳男,推打其頭、頸、臉部,雙方爆發短暫推擠,段男事發1分鐘後趕到麵攤洗手臺清洗眼、臉,雙眼仍遭鹽酸灼傷,陳男則是臉部、嘴唇被打傷,雙方互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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