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餵毒毆打逼共犯扛責 檢方起訴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綽號「大呆」男子黃文燦涉嫌多次販賣、持有槍械,甚至要共犯事後扛下刑責,否則動輒痛毆甚至餵毒,新竹地檢署今天依槍砲、毒品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院方處以最重法定刑。
起訴書指出,黃文燦(41歲)因鄭男供出槍彈是他賣的,心生報復及欲強逼更改供詞,3月7日凌晨開車押走,持銅棍、安全帽毆打並脅迫吸安,,恐嚇「之前你開庭供出我拿槍的事,你要扛下來,然後會給你60萬元。」「你要說被緝獲當天2把槍是猴子的,開庭時不要說我販毒賣槍,否則等我出獄後會讓你死得很慘!」
此外黃男向代為保管槍枝的陳男討槍,但陳男說槍已被警查獲而無從交還,黃男要他賠60萬元,陳男拒絕,黃男竟拿手槍槍托重擊頭部,並揮舞菜刀恫稱「不還錢就把你手指剁掉!」
檢方認為,黃男前有多次槍砲前科,經常持有大量槍枝、子彈及毒品,更買賣槍枝及子彈,本案查獲黃男所持有槍枝已達23支,未經查獲者更不計其數。
黃男多次因警查獲持有槍枝,或因強迫被害人販賣、購買槍彈未果,即糾眾強押解決糾紛,洽談未果即恃眾毆打成傷,造成被害人嚴重恐懼及心理壓力,顯然因擁槍自重而無視社會規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黃男被警查獲槍枝後,逕自歸咎責任給現場共犯或友人,糾眾報復尋仇,要求共犯或友人扛下刑責,若有不從即持槍恫嚇並毆打成傷,甚至強迫吸食毒品,行為毫不知悔改,多次企圖影響檢警偵辦案件。
黃男於偵訊中編造各種不合理說詞及案發現場情節,勾串相關共犯及證人,甚至誣指遭共犯、友人及警方栽贓嫁禍,耗費諸多檢警追查成本及資源,幾經追查而發現其所辯均不實,黃男面對此情境仍矢口否認,犯後態度惡劣,惡性重大,因此檢方建請院方量處法定最重之刑,以資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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