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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3少女入火坑 惡女重判18年

2015/03/06 17:15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34歲女子蔡沛璇與小她9歲的男友陳泓宇,被控將逃家國中少女推入火坑,事後少女二度逃跑被找到,慘遭水管與蒼蠅拍痛毆,還逼簽本票,蔡女還找2名國中女生經營應召站,新竹地區嫖客聞「幼齒風」趨之若鶩,新竹地院依兒少性交易罪重判蔡女18年、陳男7年4月。

判決書指出,蔡女與陳男去年7、8月間,將逃家的15歲林姓國中少女容留在新竹市租屋處,其後媒介少女至汽車旅館性交易,每次收取3500到4500元不等,若蔡女心情不好,少女有時還分不到錢。

少女不甘淪為2人禁臠,趁隙逃回住處,2人找到少女毆打、踹踢,還逼簽下9萬元本票,藉此約束逼她繼續賣淫。少女敢怒不敢言,不久再度趁隙逃離,又遭蔡女及陳男找到,再逼簽30萬元本票,還拿水管、蒼蠅拍毆打、怒罵少女,甚至扣留身分證及健保卡,少女被迫繼續性交易,得款多由蔡、陳花用一空。

劉姓男子明知蔡女、陳男經營應召站,因蔡女承諾每介紹1名女子,即給1000元報酬,竟透過網路張貼「各位女性朋友想賺錢又不想做苦力,…請與我聯絡」等廣告文招攬女子。

2名14歲國中女生有興趣,被劉帶往應徵,蔡女應召集團旗下因此擁有3名國中女生,但仍因人手不足,蔡女還透過網路聊天室找人,並刊登性交易訊息尋找客人,若有男客回覆有意願,即傳送3名少女照片供挑選,稱之「驗貨」。

其中1名少女無法忍受遭蹂躪的日子,前往警局報案,全案才爆發。

法官指出,蔡女從頭到尾都聲稱幫3名少女提供工作機會,還說自己動機良善、把少女當親妹妹愛護,實際上少女賣淫所得多被蔡女與男友拿去花用,讓法官認為蔡女所辯更彰顯她為圖自己利益,不惜犧牲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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