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判15年 罵檢察官5字經多1罪
2014/09/12 12:2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男子陳文貴因涉犯殺人案,今年5月21日在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蒞庭吳姓檢察官當庭論告,要求法官判處陳無期徒刑,陳竟當庭辱罵「幹你娘雞歪」、「你這種人就要被人譙」,又多一條妨害公務起訴,陳文貴殺人部分判15年定讞。
陳文貴與死者陳男是朋友關係,102年7月17日被告與友人喝酒,聽聞死者將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件拿去做人頭使用,一時氣憤,同日下午3時許,騎乘腳踏車前往陳位於彰化縣田尾鄉住處,以折疊刀朝死者身體背部猛剌3刀,朝胸部、腹部及腿部等身體各部位猛刺 7刀,導致失血過多死亡,被台中高分院判15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定讞。
而此案還在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今年5月21日上午10時許,在台中高分院第24法庭審理中,作最後言詞辯論,到庭論告的吳姓檢察官,在論告時請求法官判處陳無期徒刑,此時陳非常不高興,當庭辱罵「幹你娘雞歪」、「你這種人就要被人譙」,又多一條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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