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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涉「搓圓仔湯」 最高檢分案審查

2015/10/09 06:00

台聯立委周倪安昨赴最高檢察署,告發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秘書長李四川,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搓圓仔湯」條款。(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中常會前天完成「拔柱」的第一道程序,已決議召開臨時全代會,討論是否廢止對洪秀柱的總統提名;對此,立委陳亭妃、周倪安已分別在前晚及昨早向最高檢察署遞狀,告發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秘書長李四川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四條「搓圓仔湯」條款;檢察總長顏大和昨表示,將分「他」字案審查,再決定是否由特偵組偵辦。

不排除由特偵組偵辦

依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委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屬於特偵組管轄;對此,特偵組主任郭文東表示,若之後確定由特偵組偵辦,一切依法處理。

周倪安說,朱立倫、李四川為換取洪秀柱退選,多次向洪提出條件交換,進行關鍵性的勸退;洪也曾公開表示,即使以「搭檔」、「資源」等方式勸退,都不會動搖。

周倪安說,洪秀柱雖然還沒向中選會登記為總統候選人,但她已成為國民黨提名的總統參選人,不管洪有沒有答應朱、李的退選談判,朱、李均已提出交換條件,欲勸退國民黨初選通過的總統提名人,已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

周倪安指出,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政黨辦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黨內提名,自公告其提名作業之日起,於提名作業期間,對於黨內候選人有違反第八十四條「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搓圓仔湯條款),可處十年以下徒刑,併科兩千萬元以下罰金,且「預備犯」可處一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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