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挨罰 小黨叫屈
2015/05/31 06:0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國內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依法應在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向監察院申報前一年度的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據了解,以往有一些小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因而違反規定,部分政黨今年將面臨罰鍰,「台灣新客家黨」黨主席古文發抱怨說,這項規定對小政黨不公平。
根據內政部最新資料顯示,國內登記有案的政黨,多達二百七十二個,小黨眾多,也凸顯台灣的多元性。
監察院表示,根據「政治獻金法」,向監察院申請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的政黨及政治團體,無論有無收受政治獻金,應在每年度結束後五個月內,也就是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向監察院申報上一年度的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違反者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古文發不滿表示,不少小黨平日不收黨費,甚至沒有年度政治獻金,卻要提出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還要經會計師簽證,這對小黨是財務負擔,未來應改為由公務機關付費邀請會計師進行查核簽證才對。
面對小黨的反彈,監察院財產申報處長林惠美表示,確曾接獲部分政黨向監察院表明根本沒收政治獻金,年度政治獻金是零元,監院也勸這些政黨還是要依法申報,部分政黨經勸說後找會計師查核簽證,有的會計師僅酌收部分費用。
監察院人士表示,由於小黨的反彈有理,內政部有意修法,明定年度政治獻金在一千萬元以下者,免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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