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更一審 馬涉洩密案 檢︰法不阿貴,繩不撓曲
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高院更一審昨開庭,馬英九(中)出庭四度答稱「我無罪」。(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楊國文、溫于德/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等案,一審獲判無罪,高院二審改判四月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昨首度召開審理庭即辯論終結,馬四度答稱「我無罪」,並怒批檢方「憑什麼起訴我」,高檢署檢察官周士榆抨擊馬將通監資料挪為政治目的使用,是「通訊監察不可碰觸的紅線」,且引用名言「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律不可因為馬英九的地位崇隆而轉彎。全案定七月十二日宣判。
僅開一次審理庭即結案首例
這是司法史上,法院審理政務官層級涉案、僅開一次審理庭即結案的首例。此外,馬被控洩密案等罪,原本是高院判決後即定讞,因大法官前年做出釋字第七五二號解釋,應給予被告一次救濟機會,促成立院修法改為更一審判決後才定讞。
高院更一審二月廿二日首度開準備庭,昨首度召開審理庭,即辯論終結,立委柯建銘以告訴人身分出庭,柯要求馬應認罪、道歉,並向憲法、歷史贖罪,要馬好好為三中案做準備,還說馬「百分之百會被判有罪」。
馬四度稱「我無罪」 痛批檢方
馬英九辯稱,只以口頭、簡要方式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說明司法關說案報告內容,目的是為穩定政局,一切合憲、合法,從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一事可看出,檢方連起訴他的依據、犯罪事實都弄不清楚。庭後,馬發表聲明指控檢方,「為達起訴我的特定目的,不惜耗費司法資源」,讓他痛心。
檢察官批馬踩通訊監察紅線
曾偵辦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洩密案、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而有「總統殺手」之稱的高檢署檢察官周士榆論告批評,馬英九違背曾宣誓保障通訊監察的承諾,將原本只能做為偵查犯罪的通訊監察資料,挪為政治目的使用。周還引用法律名言「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強調「法律不可因為馬英九的地位崇隆而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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