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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轟羅織定罪 北檢反批「蔑視法治」

2017/07/11 06:00

北檢昨開記者會,駁斥前總統馬英九「羅織定罪」的指控,圖為北檢發言人張介欽。(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上週五開庭辯論,馬仍高呼「我無罪」,並批評檢察官「以臆測當證據、以羅織定罪刑」,法律見解前後矛盾,且漠視、曲解大法官釋字五八五號解釋;台北地檢署昨罕見召開記者會,痛批馬以蔑視法治、操弄民粹的政治語言攻訐司法,實不足取。

「操弄民粹攻訐司法 實不足取」

針對「以馬王不和的臆測當作證據,靠羅織定罪」部分,北檢表示,政論家王健壯、評論家趙少康均曾撰文指「馬、王不和是政壇人盡皆知之事…」,足見所謂「馬王不和」、「馬英九見獵心喜」等,早已是客觀顯露在外行為,且為眾所周知之事,馬所辯顯為卸責之詞。

對於馬英九指檢「標準不一,前後矛盾」等,北檢強調,「被告行為時具有刑事豁免權,檢察官遵守憲法無由對其追訴及調查」,馬卻誤導民眾視聽,且刻意忽略「黃世銘洩密等案有罪定讞」等與本案相關案件,豈是馬所言「檢察官簽結所依據的事證,與四年後北檢起訴的事證都是一樣的?」

至於馬批檢「曲解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漠視關說司法案」,北檢表示,關說司法者之所以未受刑罰,是因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的規定。馬於案發前後擔任總統八年,又擔任國內最大黨黨主席六年半餘,始終未曾對此立法科刑,反問「此又係誰之過?豈能藉此轉移焦點,指摘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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