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皇池:外交部應公布台菲漁業會議結論
台大法律學院國際法教授姜皇池,要求外交部應對外公布台菲第一次漁業會議的結論(Conclusion),以供各方檢視。(資料照)
〔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台大法律學院國際法教授姜皇池,今日要求外交部應對外公布台菲第一次漁業會議的結論(Conclusion),以供各方檢視。
台菲漁業會議於10月22日結束,外交部宣稱獲致具體結果,雙方簽署會議「結論」,建立「台菲漁業爭端執法通聯機制」及「台菲漁船緊急通報及迅速釋放流程」,往後公務船進行海上執法須遵守該機制,確保我漁民作業安全。
姜皇池今在本報「自由共和國」專文中指出,外交部在會後,僅以不可具名背景說明會,以及一篇新聞稿對外說明會談內容,卻未公布簽署文件,低調到令人不解不安。
秘密協議絕非正式協議
針對外交人士強調,「雙方在本次會議簽署的『會議紀錄』,在國際法上效力等同國家間正式協議」,姜皇池質疑,國際文件是否為正式協議,名稱是有可能並非決定因素,縱使稱為「會議紀錄」,亦不應當然排除有為正式條約可能。然即使不論台菲兩國內國法問題,國際社會成員懲於秘密外交所導致缺失,當代從未聽聞有任何未正式公佈之國際文件是可該當國際法效力下之正式條約,外交部官員豈可不知?一份秘密協議,絕對不會是有國際法拘束力的文件。
重疊專屬經濟區有權捕魚
針對報載台灣可在我國經濟海域範圍內捕魚,「但雙方重疊海域卻是違法,一旦遭菲方執法船隻發現,會先通報我方漁政單位,再進行『善意』驅離」,姜皇池表示,在重疊海域中驅逐我國作業漁船,何來善意可言?一般認定在不危害資源永續利用下,重疊海域之漁業資源本可利用,漁民有權捕魚,此蓋漁業資源是可再生資源,基於利用厚生思維,不能因未劃分界線即不加利用;更何況捕魚是漁民生計所繫,若僅因兩國不能劃界即不可利用,則漁民將何以維生。
姜皇池更批駁,台菲雙方專屬經濟海域重疊交錯,近乎難分難捨,以菲國的條約界線或群島基線所劃菲國專屬經濟區,只要是從台灣南部港口出港的漁船,幾乎均將進入台菲重疊海域,若不能作業,我國漁船豈有作業海域?在未劃分前,凡我專屬經濟區本可作業,現竟限縮成僅非重疊海域始可作業,何善意之可言?而我國所主張「南沙群島」(包括太平島與中洲礁)與「中沙群島」(黃岩礁),甚至連主權主張均與菲國重疊,未來若在更南方海域作業遭菲驅離,難道亦要感謝菲國善意?如此何異默認菲國領土主張?
姜皇池最後強調,希望相關報導有誤,他呼籲政府公佈「會議結論」,以供外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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