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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批廢死再爆驚句:大法官解釋未必能完全拘束立院

2024/09/27 16:53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憲法法庭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27日)強調,該判決已達成實質廢死目的,明顯有高度爭議、且將影響司法事務運作,而大法官解釋未必能完全拘束立法院,若立委提出並通過與大法官意見不同的法律,盼行政機關必須要依法行政。

立法院會今繼續進行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施政報告質詢。翁曉玲質詢時表示,這次大法官做出死刑有條件合憲的裁判,雖說沒有宣告死刑違憲,但設下很多條件、重重關卡的門檻,已達成實質廢死的目的,在社會和法學界都引起很多討論。因死刑是剝奪人民生命權最重要的問題,要採最高的程度保障,故要求各級法院都要一致決,卓榮泰是否認同上述看法?

對此,卓榮泰答詢說,大法官宣判合憲並設定一些條件,而這些條件可以在未來修法過程中讓其符合,但他不覺得這就等同於實質廢死,我國還是有執行死刑,在有其必要及空間時仍要執行。

翁曉玲說,這次憲法法院裁判,有7位大法官完全贊同釋憲理由,但有5位大法官分別提出不同意見,其中有1位大法官是完全反對、亦即支持廢死,這代表什麼意義?卓榮泰回應,這代表討論過程有相當的意見分歧,而且各有意見。

翁曉玲表達認同說,卓的觀察是對的,這代表這份判決內容有高度爭議,且有滿多大法官表達反對,坦白說也很難服眾,行政院和法務部若要針對大法官的裁判意旨進行修法,是否有所準備?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現在已依據宣判意旨,就刑法的部分進行研修。

翁曉玲追問,行政單位提案修法要經過立法院同意,而立委同樣也會提出相關修法案,若立委最後通過一個與大法官意見不盡相同的法律,行政單位是否適用新法、依法行政?

卓榮泰認為,大法官的幾個條件都明列在解釋文裡,若能達到前述條件,當然可以做一些修法討論,但終究還是要在社會共同標準底下。

翁曉玲則強調,立法院擁有立法權,守護憲法、維持合憲秩序並非只是大法官的責任,立法者也有相同責任,必須要在符合憲法意旨、憲政秩序和國情文化、實務問題等進行合理修法,特別是這次大法官裁判,未來會對基層的司法人員造成更沉重、更多的工作量,所以一定會要綜合評估各方面的狀況進行修法。

「大法官的解釋未必能夠完全拘束立法院」,翁曉玲直言,更何況該憲法裁判明顯有高度爭議,恐怕未來也會影響司法事務運作,而她做為立委,一定會很更切實際、尊重民意地進行相關修法,也希望修出來的法,行政機關必須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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