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鄉代當選人涉行賄 東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2022/12/14 12:19
台東鄉代當選人陽勝榮及江鑫貴涉現金買票,遭東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記者陳賢義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九合一選舉激戰結束,但台東地檢署查賄行動不打烊,指揮警調查辦鹿野鄉第3選區無黨籍平原鄉代當選人陽勝榮及池上鄉無黨鄉代當選人江鑫貴涉現金買票案終結,認為2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提起公訴,並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東檢表示,陽騰榮為鹿野鄉第3選區平原鄉民代表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竟與廖姓及陳姓2樁腳基於對選民交付賄賂犯意聯絡,由陽9、10月間,先將不詳數目賄款交予廖 ,廖再將12000元交予陳,隨後由陳以1票2000元的代價,按照戶內有投票權人數,交付4000元現金,並約定將票投給陽。
經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陽、廖、陳3人共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另收受賄賂的王姓選民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審酌所犯為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且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賄款,態度良好,諭令不起訴處分。
至於江鑫貴部分,則是為求順利當選,10月間以1票2000元的代價,交付賄款給溫姓及潘姓2選民,另於11月間,偕鍾姓樁腳再行賄。案經檢方偵辦,認為認江、鍾2人共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 條第 項之投票行賄罪嫌,提起公訴,收賄選民因繳回賄款,諭令不起訴處分。
東檢表示,陽、江2人經公告當選,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1、20條規定,檢察官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該署除提起公訴外,併向台東地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以維選舉公正。
-
一票500元!彰化5連霸議員涉賄選 遭羈押禁見
-
南投縣議員涉賄挨告當選無效 曾振炎與3樁腳起訴、8選民緩起訴
-
年終獎金將入袋 永康鬧區最後3字頭一次購足3房
-
1票3000元!桃園大園區里長當選人涉賄
-
南投傳「鬥法條件說」 有機會遞補落選頭應拿出「禮數」
-
蝙蝠俠ETF投資界超級英雄 00757純度最高、績效制霸
-
網友拿川普比柯文哲 黃帝穎痛斥:共和黨未發動民眾包圍法院
-
接待美台商會會長韓儒伯 林佳龍:期許持續深化雙方關係
-
柯建銘喊「雙罷」 蔣萬安:執政黨不斷挑起社會對立
-
傳國民黨團會期結束前闖關選罷法 王鴻薇:沒有時間表
-
學界連署罷免「傅崐萁們」 周軒:罷免潮非任何一黨一人可主導、也非一黨可阻擋
-
陳佩琪憶柯文哲羈押前身影 嘆丈夫像失智前兆老人
-
不邀卓榮泰立院報告覆議案 王鴻薇:會阻礙審預算
-
高虹安貪污案停審 公民團體續推罷免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