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法草案」政院明拍板 65歲以上勞工可簽定期契約
經催生多時,我國首部中、高齡者的就業專法將在明天出爐。政府為建構友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就業環境,明天將在行政院院會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這部專法的一大亮點是明訂雇主可以和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簽「定期契約」,打破現行「勞動基準法」65歲雇主得強制退休的限制。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鄭名翔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經催生多時,我國首部中、高齡者的就業專法將在明天出爐。政府為建構友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就業環境,明天將在行政院院會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這部專法的一大亮點是明訂雇主可以和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簽「定期契約」,打破現行「勞動基準法」65歲勞工得強制退休的限制。
受到少子化的影響,根據官方資料統計,去年工作年齡人口減少達10萬人之多,這項專法鼓勵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投入勞動職場。
此外,勞動部目前針對雇主僱用45歲到65歲的中高齡勞工,提供在職訓練百分之百補助、職務再設計等補助,未來這項補助措施將擴大適用到65歲以上勞工。草案明定,特定行業的雇主繼續僱用已達法定退休條件、65歲以上高齡勞工,達一定比率、期間,將補助雇主,至於補助辦法將另訂。
據悉,勞動部草擬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已由政務委員林萬億完成審查,將提報明天行政院院會通過。
勞動部表示,這部專法是要營造一個友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就業環境,至於有關補助雇主僱用已達退休、65歲以上高齡勞工,基於各行各業都可能65歲以上的勞工,因此將不會限定僅補助特定行業,各行各業都適用。
草案明定禁止年齡歧視,雇主不可對中高齡或高齡勞工有進用、薪資、解僱、離職、資遣、退休、考績或陞遷等方面的不利待遇,否則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同時,雇主對申訴或協助申訴的中高齡或高齡勞工不得有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違反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限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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