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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擴大遴才 衛福部常次可由醫事人員出任

2018/01/25 19:41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明政院拍板「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記者李欣芳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為擴大衛福部常務次長的遴才對象。今天召開的院會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未來衛福部常務次長必要時可由醫事人員出任,包括醫師、護理師、藥師等,符合資格者都可出任衛福部次長。

草案明定,衛福部常務次長為簡任第14職等,必要時可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擔任過師(1)級職務6年以上的醫事人員出任。

衛福部人事處長張美玲表示,師(1)級醫事人員相當於簡任第10職等至第13職等,以醫師為例,大學醫學院畢業後,至少需從事醫師工作11年以上才會取得師(1)級資格。衛福部常務次長業務是監督醫療單位跟醫事業務,原本規定只能由公務人員升任,草案調整公務人員與醫事人員皆可出任,以擴大常務次長遴才對象。

張美玲說,未來完成修法後,衛福部的醫事業務司長、所屬3級機關醫事業務首長及地方衛生機關首長等,都可成為衛福部常務次長遴才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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