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凈瑜盼週週探視李明哲 陸委會:中國規定1月1次
2017/11/30 18:13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判刑5年,李妻李凈瑜(圖)雖表示,希望週週都能探視李明哲,但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對此表示,中國監獄法規定探視1個月1次。(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判刑5年,引起台灣各界關注,李妻李凈瑜雖表示,希望週週都能探視李明哲,但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對此表示,中國監獄法規定探視1個月1次,每次時間不超過30分鐘,政府會盡一切努力與可用方法協助家屬可以前往探視。
李明哲今年3月在中國「被失蹤」,之後更被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本月28日遭中國判處5年有期徒刑,包含美國國務院東亞局發言人崔葛瑞絲及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潘茲瑞均對此表示質疑,潘茲瑞更呼籲中國應釋放李,讓他和家人早日團聚。
《蘋果日報》報導,針對李凈瑜公開表示,希望能每週探視李明哲,邱垂正今表示,依中國監獄法規定,1個月可探視1次,每次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會見人數不超過3人,政府會盡一切努力協助家屬。
報導提到,針對李明哲最快何時可以提出假釋?推測可能在明年11月可提出,但是否允許要看中方的態度。至於未來若再發生類似李明哲案、友邦斷交,政府如何因應?邱僅強調會適當檢討,比如針對人流管理,政府相關單位每週都有開會,每天都有檢討,希望兩岸交流朝向健康、有序、良性的互動。
針對李凈瑜表示,希望週週都能探視李明哲,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中國監獄法規定探視1個月1次,每次時間不超過30分鐘。(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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