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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重判 趙思樂:北京當局對台灣示威

趙思樂(左)認為,李明哲的判罰相當重,是北京傳達給台灣的政治訊號。(圖片取自趙思樂臉書)

趙思樂(左)認為,李明哲的判罰相當重,是北京傳達給台灣的政治訊號。(圖片取自趙思樂臉書)

2017/11/28 16: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今(28)日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長期關注中國維權人士情況的中國媒體人趙思樂表示,北京對李明哲的判罰相當重,認為這是當局傳達的一項政治訊號。

根據《中央社》報導,趙思樂指出,「顛覆國家政權罪」在中國可分為3年以下、3至10年、10以上至無期徒刑等三類別,比起近期其他維權人士的判罰,李明哲可說是被判得相當重。

趙思樂舉例,像是被稱為「709大抓捕」的中國維權律師逮捕事件,資深異議人士、作家和中國家庭教會長老的胡石根,遭判刑7年半,而他在先前就因「反革命犯罪」服刑16年;同為資深維權人士的郭飛雄在去年被判刑6年;核心領袖人物江天勇則在日前遭宣判2年。

趙思樂提到,李明哲在此案屬於「積極參加者」,5年是相當重的刑罰,認為中共在決定此案罪行的邏輯上,並不在意家屬或個人的抗爭,而是在對台灣政府釋放明確政治訊號,示威意味濃厚。

遭中國無故拘捕長達半年以上的李明哲,今天上午9時在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法官宣布判處李明哲5年有期徒刑,李明哲並當場表示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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